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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3 09:59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综合服务。

2.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运行服务。

3.承担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交易、产权交易和自然资源交易相关服务工作;提供交易活动所必要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4.执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维持现场交易秩序;为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提供对接服务。

5.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电子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为有关部门核验交易主体的资质提供服务,收集、储存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记录、整理、保存交易服务过程相关资料,汇总分析、综合利用交易数据,开展交易风险监测预警。

6.为行政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提供必要条件和平台服务,配合行政监管部门和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发现的违反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的行为。

7.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承担评标专家抽取有关工作;提供交易活动见证服务;做好项目入场登记服务,组织平台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参与平台内交易活动的相关人员、机构活动进行记录和考评。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部室为:办公室、监督部、技术信息与市场服务部、财务部、工程交易部、政府采购交易部、产权交易部、自然资源交易部8个职能部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834.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5.67万元,增长22.40%,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六统一”建设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3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831.69万元,占1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3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69万元,占66.22%;项目支出619.52万元,占33.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9.23万元,减少100%,主要是因为2022年初余额调整2023年无年初余额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9.23万元,减少100%,主要是因为2022年初余额调整2023年无年初余额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因此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拨款安排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公用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年初下达预算0.2万元,因公车办调剂了一辆旧车,期中报财政批准同意调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完成预算的4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3.80万元,增长1809.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22交易中心没有公务用车,财政未下达公车运行费指标,因工作需要,202212月市公车办给中心调剂了一辆旧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3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增加0.71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实施六统一工作调研及与其他单位交流学习,增加了业务往来,接待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3.30万元,完成预算的41.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3.09万元,增长1471.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交易中心没有公务用车,财政未下达公车运行费指标,因工作需要,202212月市公车办给中心调剂了一辆旧车产生了车辆运行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1万元,占17.7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0万元,占82.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46人次,主要是会同县若水镇人民政府8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人次、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张家界市发改委、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来我单位学习交流;溆浦县土地储备中心10,来我单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事宜;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发改委公管处10来我单位考察调研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万元,主要是车辆年检费0.07万元、维修及保养费用1.73万元、车辆油料费1.5万元支出,截止2023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支出;开支培训费5.20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54人,培训费1.30万元用于参加第七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联盟主任年会,人数1人,培训费0.60万元;用于参加2023第一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法规与实务研究班暨招标采购高端人才特训班,人数5人,培训费1.19万元;用于参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绩效考核方案设计与岗位分析及创新人事管理专题培训班,人数2人,培训费0.56万元;用于参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峰会学习培训,人数1人,培训费0.89万元;用于参加2023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人数1人,培训费0.02万元;用于参加2023年湖南日报“全媒大脑”新闻实训营,人数2人,培训费0.64万元。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2.3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7.69%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负责人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单位公务活动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组织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支出金额1834.21万元,其中:事业收入预算支出1834.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本单位按照市级部门预决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工作,并及时在网上进行预决算公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专项资金按标拨付。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

我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评价指标考核中排名全省第4位,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在170家市直和中央、省在怀单位安全感和满意度民意调查中排名17位,获评2023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单位和绿色机关称号。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834.2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年初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的项目支出619.52万元,其中:专项业务(工作)经费619.5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2023年,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主线,扭住信息化建设牛鼻子,坚持党的建设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深度融合,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协同推进,全力建设阳光、诚信、安全、高效、人民满意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全年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1239宗,同比上升18.45%,交易额247.70亿元,同比下降13.80%,自然资源和国有产权类增收资金0.25亿元,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类节约资金12.27亿元。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学习新理论,凝聚高质量发展正能量。强化党的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增强党建内生活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2抢抓新机遇,不断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实现自然资源交易“应进必进”。截至20231231日,各县市区共有12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进场交易,成交103宗,成交总面积141.6840万平方米,成交总价约13.8443亿元,全市自然资源交易“应进必进”基本实现。完成信息化平台“六统一”建设。20235月,根据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六统一”的建设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强化调度、稳步推进、全力保障,顺利完成了“啄木鸟”预警系统、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部署等25项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023年,工程建设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率达到111%,承接副场项目49宗;111日,与贵州省黔东南州首宗跨省远程异地(主场)项目“鹤中连接线提质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完成评标。组织开展国有“三资”网上交易系统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培训会,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全市79家代理机构共160余人参加培训。202312月,我市基本实现了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资产权和自然资源进场项目网上注册受理、网上预约场地、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随机抽取专家、电子评标、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网上公布中标结果等。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将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核查、事后联合奖惩等信用监管事项嵌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形成信用监管闭环,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在一楼办事大厅设立信用咨询、修复、帮扶一站式服务窗口,为进入交易市场的主体开展信用服务,特别是重点为因“黑名单”被限或信用扣分的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和救助路径,为3家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

3展现新担当,服务怀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评价指标排名全省第4位,较2022年提升了3位;点燃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打造“阳光、诚信、安全、高效”交易平台》入选怀化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改革创新20个“优秀案例”,被评为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改革创新优秀单位;全年上传到省营商环境平台助企纾困办实事53件,在省、市等新闻媒体刊发经验做法、宣传报道32篇。一是深入开展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开展了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现场行为考评等16项具体工作,严防围标串标行为,创建清廉工程,努力维护交易公平。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今年通报处理了246名评标专家违规行为。将6个市级“清廉工程项目”和21个县级“清廉工程项目”予以公示。二是积极推行非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业务为企业减负。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费率从8‰降至6‰。2023年,建设工程项目使用非现金缴纳保证金占比率93.33%,为企业减少占用资金5.7521亿元。三是加强交易现场管理。以管理创新促交易效率和安全,推进完善了32项管理制度,在场参加交易的各主体都有了制度约束,管出了风清气正的交易生态。助力“5N”现代化产业新体系建设。我中心牢记“市之大计”,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助力“5N”现代化产业新体系发展的十条措施》,建立“5N”产业项目优先交易制、24小时工作制、服务责任制等,切实保障怀化国际陆港等涉“5+N”现代化产业项目的高效、安全运行。全年服务涉“5+N”交易项目117宗,成交金额26.9745亿元,节约金额5273.9138万元,增值金额166.46万元。全力助企降本减负。一是全面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2023年共清理出2012年至202210年间的历史沉淀保证金267笔,金额1523.2269万元。采取电话联系、网上公示等方式,告知有关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到市交易中心办理历史投标保证金退付手续。截至1124日,实现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零”。二是积极推广“中标贷”业务。利用“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技术,搭建银企合作平台,解决中标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各项帮扶工作结硕果。一是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赴鹤城区城北街道龙塘社区开展卫生大清扫、文明交通劝导、巡逻检查和“大宣教”等工作。多次深入龙塘社区为文明创建工作把脉问诊,解决帮扶资金5万元,接待群众11人,为群众解决问题和诉求4个。二是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到驻点帮扶村洪江市深渡乡深渡村召开3次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会议,牵头召开2次工作联席会,安排帮扶资金40.8万元,用于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等工作,实现了村庄亮化、道路硬化,解决了耕地灌溉难问题,保障了耕地的灌溉。

4树立新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党组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开展“三整顿两提升”“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聚焦“清廉机关”创建,实施廉政风险点排查和廉政承诺公示公开制度。常态化开展党章党纪学习及案例分析,全年组织观看红色电影及警示教育片12次;树清廉典型8个;以“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干部职工及家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不断增强。强化全过程见证监督服务。一是突出现场见证服务。规范保障措施,执行全程跟标服务制度。开展“双向评价”,实行“一项目一评价”,交易主体对我中心实施满意度评价,我中心对交易主体的交易行为进行评价。二是推行数据反腐。建设“啄木鸟”围标串标预警系统,拓展大数据分析系统功能,实时动态监测分析,自9月上线运行以来,累计发出150余条预警信息,形成了有效震慑;建设专家劳务报酬支付系统,杜绝代理机构与评标专家见面,防止围猎专家。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推进完善项目进场交易守则、工程交易、档案查阅利用等工作制度和流程26项。建立了单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了《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勤管理办法》,明确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运用,规范了选人用人机制,树立了多劳多得、奖勤罚懒、优绩优酬的干事创业激励导向。建立权力运行清单,公示岗位廉政风险点,执行《领导班子日常巡察工作制度》,开展日常巡察17次,及时发现纠正问题50余个,内部通报批评5人,为常态化长效化巩固作风能力建设成果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不太丰富,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

2.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预算编制要求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部分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