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5 10:11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1﹞60号)要求,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机构设置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单位)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截止2020年底,编制人数为60人,在岗人员62人,其中财政补助事业编制53人,合同制人员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8.33%。
我单位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部、监督部、技术信息与市场服务部、国土资源交易部、建设工作交易部、政府采购交易部、国资产权和特殊资源交易部8个部室。
2、单位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依法依规为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承担评标专家抽取有关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技术标准、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为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提供对接服务。四、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进行核验,对交易人进行登记;组织平台内的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现场秩序。五、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主体、社会公众及行政监管部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六、为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提供平台服务,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工作;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重点工作计划及取得的成果
2020年,我们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交易中心年初工作安排,统筹疫情防控和交易事业发展。
(1)聚力抓牢党的建设。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巡察整改工作。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作风建设重点。制定《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纠“四风”工作方案》《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检视负面清单,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形成廉政风险清单。强化对重点岗位运行的监督,开展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并开展集体及个人廉政谈话,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工作。
(2)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安排专门力量全年坚持把好入口关、排查关、消毒关,疫情防控工作稳扎稳打,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健康平安的交易环境,全力实施“双战双胜”。
(3)强力开展专项整治。积极配合省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突击整理上报近三年交易数据76万多条,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大量线索。配合各行业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5篇。集中精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10月15日实现了工程建设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异地评标按规定顺利推进。
(4)强化了内部管理。完成了自单位成立以来各部室负责人的配备,完善出台了《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勤管理办法》,强化了内部教育培训,干部职工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交易中心2020年民意调查排名14位,较19年上升37位。成功创建了“省级园林式单位”。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0年度整体预算支出总额为1388.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6.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21.78万元。
(一)基本支出
我单位2020年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金额1388.28万元。具体包括: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46.64万元,占支出预算60.98%;商品和服务支出459.94万元,占支出预算33.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5万元,占支出预算1.43%;资本性支出32.02万元,占支出预算2.31%;其他支出29.82万元,占支出预算2.15%。
我单位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0.31万元,结余19.52万元。全年未产生购置公务用车、因公出国费用以及公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良好。本年“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2.24万元。
(二)专项支出
我单位2020年无专项资金预算,未申请专项资金拨款。
我单位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政发〔2015〕8号)及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审批程序和使用,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大额资金使用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专项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单位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2020年我单位部门资产总额1004.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4.08万元,非流动资产460.87万元。与2019年比较资产总额减少1515.6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27.79万元。
(二)资产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应收款和无形资产》、《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使用、审批、稽核的内部管理规范。
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具体包括: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和用品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配置和处置。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根据我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一)经济性评价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预算支出为2066.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88.28万元,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投入进度正常;“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良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预算管理方面,建立了《预决算管理办法》,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完善优化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注册、网上预约、网上收退习惯基本养成,电子化助力交易营商环境优化得到巩固提升。2020年全年完成交易1366宗,同比下降4.87%;成交额192亿元,同比增长6.49%;节约金额5.4518亿元,增长11.67%;增收金额3.6496亿元,增长123.28%;全年交易业务数量下降,但节资和增收大幅提升。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6分。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中心按照法定规则和操作程序,努力营造执行快速、管理到位、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各类重大项目提供优质的招投标交易服务。
1、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行“一窗式”服务。研究制定《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制定“一窗式”业务受理制度,将原有的7个办理业务窗口优化整合为一个综合业务窗口,解决服务对象“多头跑”的烦恼。规范招投标操作流程,制作操作指南,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加强技术保障,推进“互联网+服务”。优化开标评标室功能,调整开标评标室布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平台、网上监督平台数据互通建设。推动电子保函应用。目前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达到100%,远程异地评标达到100%。实现服务行为规范化和交易流程阳光化。
3、执行限时办结制,建立“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百日会战”项目、重点项目、“军民共建”项目等民生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主动提供政策及业务咨询服务。
4、加强电子化业务培训,推进招标文件范本化。共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培训会7次。积极推进招标文件范本化。工程建设项目已全面实现招标文件模板化。
5、推行“暖心”服务,助力企业减负。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庸懒散”现象,实现服务对象0投诉。根据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要求,对4-6月期间开评标项目免收交易服务80余万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需进一步细化与加强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
2、需进一步提升“智慧交易”,让数据多跑腿。在集中采购等领域实践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完善交易制度体系,重点加强开评标区的管理,加强对进场专家和代理机构的现场管理,会同公管办及行业监管部门制定出台现场管理的相关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完善资产管理,继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