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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民政局洪江市社会福利院安江分院失智专区建设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0 12:52 信息来源:

洪江市社会福利院安江分院失智专区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202610063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HH-ZFCG-2026-01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社会福利院安江分院失智专区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0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更正内容: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16.1

投标有效期

/日(日历日)

 

现更正为: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16.1

投标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2、更正内容: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审因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价格部分(F3)

投标报价

100

 

 

现更正为: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审因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价格部分(F3)

投标报价

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投标报价)×权值 30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均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洪江市民政局 

2)地  址:洪江市 

3)联系人:危先生 

4)电话:15226418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怀化泓瑞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红星街道世纪花园主楼A座508室

3)联系人:邓女士

4)邮  编:/

5)电  话:0745-2226885,1511514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