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1 17:13 信息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溆财采计(2026)060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HH-ZFCG-2026-00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项目检验中心核心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等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原招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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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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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根据投标人(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用途对招标文件要求及规范的响应情况进行相应评分:投标人(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性能、用途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 100分。 ▲条款的为主要指标,每负偏离1项扣10分;一般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扣完即止。 注:招标文件中用“★ ”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根据计分说明:提供符合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中带★、▲条款参数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是检测报告或官方发行印刷版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并逐条进行明显标注,清晰可视,且必须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备注: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逐条明确或模糊无法认定的均视为不响应。 |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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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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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根据投标人(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用途对招标文件要求及规范的响应情况进行相应评分:投标人(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性能、用途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 100分。 ▲条款(10项)的为主要指标,每负偏离1项扣6分;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般条款(40项&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即止。 注:招标文件中用“★ ”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根据计分说明:提供符合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中带★、▲(10项)、(40项&)条款参数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是检测报告或官方发行印刷版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并逐条进行明显标注,清晰可视,且必须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备注: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逐条明确或模糊无法认定的均视为不响应。 |
2、原招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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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以元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采购如果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间:30分钟);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异常低价认定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执行。 |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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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以元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采购如果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间:30分钟);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
3、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条款个数进行调整,▲条款个数调整为10项,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般条款个数调整为40项,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澄清答疑文件,已答疑文件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均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溆浦县中医医院
(2)地 址:溆浦县卢峰镇东风街 528 号
(3)联系人:谌先生
(4)电话:13762950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丰和园 5 号楼)505B 室
(3)联系人:刘先生
(4)邮 编:418000
(5)电 话:0745-2212058、1527453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