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9 12:00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沅陵县乡村振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澄清答疑公告(第一次)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中韵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沅陵辰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所托,对沅陵县乡村振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更正 :
澄清答疑事项一、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130)第 14 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限额可调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总价限额。
(P131)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定后,且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 ,剩余 3%留作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工程无质量缺陷后 30天内无息退还质保金。承包人负有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齐全完备结算资料的义务。如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备、不齐全,导致迟迟不能出具结算审计结论,因此引起的发包人付款时间后延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4.5.2 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中标工程量清单及中标文件中已有标价的,按清单单价执行;中标工程量清单及中标文件中有类似项目的,按类似项目清单单价执行;中标工程量清单及中标文件中没有而且也没有类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按照《13.3.3.1变更估价原则》重新组价,由竣工结算审计部门核定。但竣工结算的单价确定时,必须综合考虑工程量变化超过限值、市场价格波动超过限值、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承包人中标下浮率等情况。
现澄清为: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130)第 14 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单价合同,总价限额。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3)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定且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扣留剩余3%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且无质量缺陷后30天内无息退还质保金。承包人负有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齐全完备结算资料的义务。如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备、不齐全,导致迟迟不能出具工程结算审核结论,因此引起的发包人付款时间后延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4.5.2 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中标工程量清单及中标文件中已有标价的,按清单单价执行;中标工程量清单及中标文件中有类似项目的,按类似项目清单单价执行;中标工程量清单及中标文件中没有而且也没有类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按照《13.3.1.1变更估价原则》重新组价,由竣工结算审计部门核定。但竣工结算的单价确定时,必须综合考虑工程量变化超过限值、市场价格波动超过限值、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承包人中标下浮率等情况。
澄清答疑事项二、
P5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中的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与P242-243页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不一致,是否以P5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准?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中该部分以P5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中的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为准。
澄清答疑事项三、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工程师技术职称。因建筑工程注册工程师专业较多,请明确注册专业或明确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明确专业技术职称级别、专业类别。
回复:更正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资格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澄清答疑事项四、
招标文件第51页2.2.4(7)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中规定
1、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得分≥9.83分,计20分;
2、9.83分>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得分≥9.73分,计10分;
3、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得分<9.73分,计5分。
4.考核要求:(1)需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的网页截图,以最新发布的得分结果为准;
(2)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回复:详见附表
澄清答疑事项五、
招标文件第51页2.2.4(5)设计-施工一体化中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
回复:取消该项评分。
澄清答疑事项六、
招标文件第51页2.2.4(4)企业信誉中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施工企业,计10分。
回复:取消该项评分。
澄清答疑事项七、
招标文件第52页2.2.4(9)评标报价中规定
偏差率X=(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大于0: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0.2分。
偏差率等于0:报价分为100分;
偏差率小于0:偏差率从0开始每降1%减0.2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澄清答疑事项八、
原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资质条件:3.1.1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回复:现更正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资质:
①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澄清答疑事项九、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5-4266177。
现更正为: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5-4224393、0745-4266177。
澄清答疑事项十、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人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部分质量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及国家、省、市、行业现行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现更正为: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部分质量满足国家、省、市、行业现行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澄清答疑事项十一、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人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7(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本地主场评委为 3 人,异地副场一评委 2 人,异地副场二评委 2 人)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7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现更正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7(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本地主场评委为 3 人,异地副场一评委 2 人,异地副场二评委 2 人)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澄清答疑事项十二、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人前附表10.4(1)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
(2) 建设工程交易费: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的计费标准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完成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的缴纳工作。
现更正为:(1)招标代理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
(2)建设工程交易费: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的计费标准由中标人 100%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完成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的缴纳工作。
(3)本项目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为暗标评审
澄清答疑事项十三、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中2.2.4(2)企业纳税、2.2.4(3)财务能力评审项取消。
澄清答疑事项十四、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中2.2.4 (6)施工招标(15 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省级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15%。
(施工单位信用评价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现更正为:详见附表
澄清答疑事项十五、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7 月 22 日9 时 30 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22 日9 时 30 分
现更正为: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8 月 1 日9 时 30 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9 时 30 分
澄清答疑事项十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中
2.2.4 (1) |
承包人建 议书和承 包人实施 计划 |
分 |
设计方案 (20分) |
20.0分 |
评委从设计重点和难点的认识以及对 策、设计方案的技术规范性及可行性、 设计方案的功能性及经济性、设计深 度、设计图纸齐全合理性等方面对设计 内容进行评审。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16分;对初步设计文件优化建议合理 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施工组织 设计(20 分 ) |
20.0分 |
评委根据以下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进行计分: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②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安全管理体系 与措施,④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⑤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⑥资源配 备计划。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6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 项最高得20分。 |
|||
总体实施 方案(20 分 ) |
20.0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6分;切实可 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 得20分。 |
|||
项目实施 要点(20 分 ) |
20.0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6分;切实可 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 得20分。 |
|||
项目管理 要点(20分) |
20.0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6分;切实可 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20分 |
现更正为:详见附表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答疑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5-4224393、0745-4266177。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沅陵辰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沅陵镇沅陵大道茶叶交易 市场 1 栋 203 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45-42244017
招标代理: 湖南中韵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南路南郡新干线 7 栋
联系人:储华林
联系电话: 19375092830
附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1) |
承包人建 议书和承 包人实施 计划 |
分 |
设计方案 (20分) |
20.0分 |
评委从设计重点和难点的认识以及对 策、设计方案的技术规范性及可行性、 设计方案的功能性及经济性、设计深 度、设计图纸齐全合理性等方面对设计 内容进行评审。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12分:对初步设计文件优化建议合理 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施工组织 设计(20 分) |
20.0分 |
评委根据以下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进行计分: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②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安全管理体系 与措施,④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⑤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⑥资源配 备计划。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2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 项最高得20分。 |
|||
总体实施 方案(20 分) |
20.0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2分:切实可 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 得20分。 |
|||
项目实施 要点(20 分) |
20.0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2分:切实可 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 得 2 0 分 。 |
|||
项目管理 要点(20分) |
20.0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2分:切实可 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2.2.4 (2) |
施工招标 (30分) |
30.0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省级施工招标投标信用 评价得分×30%。 (施工单位信用评价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湖南省智慧住 建云一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新公布的信息为 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
2.2.4 (3) |
施工项目 季度考评 综合优良 率(40分) |
40.0分 |
1、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得分大于等于9.83分,计40 分 ; 2、9.83分大于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得分大于等于 9.73分,计20分; 3、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得分小于9.73分,计10分。 4、考核要求:(1)需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一湖南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的网页截 图,以最新发布的得分结果为准: (2)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
2.2.4 (4) |
投标人不 良行为记 录(30分) |
30.0分 |
1.投标人在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计30分; 2.投标人在扣分有效期内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10 分 ; 3.投标人在扣分有效期内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20 分:扣完为止。 注:1、在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 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承诺即可。 |
2.2.4 (5) |
评标报价 |
100.0 分 |
偏差率X=(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偏差率大于0: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0.2分。 偏差率等于0:报价分为100分; 偏差率小于0:偏差率从0开始每降1%减0.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