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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先锋村-老窑上村历史遗留矿山废渣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2 15:00 信息来源:

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先锋村-老窑上村历史遗留矿山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溆浦县自然资源局 的委托对 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先锋村-老窑上村历史遗留矿山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先锋村-老窑上村历史遗留矿山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已于2025年07月01日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开、评标工作,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现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7日。

 标 人:溆浦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37629407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203110477

监管部门: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联系电话:0745-3224931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湘潭市煤田地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闽武长城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湘煤地质工程

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湖南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0558900

20567190

20197702

工期(天)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质量标准

施工部分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施工部分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施工部分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合同约定执行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合同约定执行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合同约定执行

详细评审得分情况

总分

96.60

63.65

60.93

投标报价

19.98

19.98

19.91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

40.00

9.60

7.20

技术方案

36.62

34.07

33.82

总承包项目

负责人

姓名

李眉

周丛

文亭

证书编号

243002396727

2352020202101442

1432020202201554

施工项目

负责人

姓名

李眉

周丛

文亭

证书编号

243002396727

2352020202101442

1432020202201554

设计项目

负责人

姓名

刘欢欢

王铸

谷泓坤

证书编号

B244300127

国机人[2023]61号-237

201810078110000101

ZGB05062825

B244300156

A08171000000001447

施工技术

负责人

姓名

李干龙

刘江

陈芳

证书编号

A08211000000001923

011039953

A08211000000001883

投标担保信息

担保机构

湖南永玺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长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C区1号写字楼713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11号2幢2-6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人民东路 99长房国际大厦 16 层

联系电话

0731-85010946

/

0731-88441188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技术方案评得分情况表(不排序)

投标人(牵头人)名称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汇总

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2.10

86.30

81.80

84.00

91.70

85.18

湘潭市煤田地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90.63

90.75

92.10

92.00

92.20

91.54

湖南湘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83.40

86.30

86.70

84.00

82.30

84.54

重庆市二零八地质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87.90

86.10

85.20

80.00

81.00

84.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书面提出。公示期届满时,对以上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原则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