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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4-11-21 17:00 信息来源:

会同县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HRW2024(FW)-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同县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会同县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3-431225-04-01-19429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同县辉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会同县辉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会同县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会同县

2.3项目概况:包括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及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两个子项,其中:(1)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该子项拟利用会同县约182112.56㎡的闲置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预期屋顶安装55966块标准功率不低于540Wp单晶硅光伏组件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2216MWp,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汇流箱、并网柜、变压器、电缆等,项目采用自发白用,余电上网模式。(2)分散式公共充电桩。该子项拟利用18个公共停车场配备充电桩,建设新能源汽车快速充电桩362个,单桩充电功率不低于60kw,包括充电桩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配电配线工程、充电桩运营监管平台搭建及相关配套工程,本次招标金额274.14万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180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具体以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到缺陷责任期满止。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起)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近 5 年内(2019年1212日起)总监身份或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 1个建安工程费为3700万元及以上的发电、输变电、配电工程或充电桩工程的监理业绩或造价咨询业绩,监理业绩证明: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监理手册,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监理手册,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造价业绩证明: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造价成果文件,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造价成果文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执业资格。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2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2)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拟任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 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121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2 09:2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5-8822944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会同县辉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泓瑞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会同产业开发区连山工业园第12栋标准化厂房1楼1070)    址:怀化市世纪花园主楼A座508室

   编:418300    编:418000

人:文宣  项目负责人:欧阳慧洁

   话:0745-8826869   话:18874962927

   真:/   真:0745-222688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7734229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