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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数字见证工作有关事项提示

发布时间:2024-11-01 16:38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数字见证工作有关事项提示

各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服务管理职能,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已完成数字见证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决定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试运行,凡在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所有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均采用数字见证模式。数字见证系统运行后,见证方式和要求与系统上线前有所调整,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交易过程中应注意的环节

(一)注册环节

    在项目注册环节,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录入现场行政监督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等人员身份信息。行政监督人员和招标人(采购人)身份信息由其单位向代理机构出示授权书,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已确定的人员。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相关人员及其信息的,要提前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代理机构要根据授权书的内容准确录入有关人员信息。

(二)开标环节

开标当天,上述人员凭身份证+人脸识别通过项目预约对应的开标室门禁进入开标室。与注册环节录入人员身份信息不符的,无法进入。

(三)监督环节

行政监督人员、招标人(采购人)凭身份证+人脸识别通过监督室门禁进入监督室。监督期间,行政监督人员、招标人如需联系评标委员会,可通过监督室语音电话呼叫数字见证室,由见证人员转接到对应评标室,进行“三方会话”,通话内容必须合法合规。“三方会话”全程录音,纳入见证档案,各主体必须首先播报其姓名和身份(下同)。监督人员在评标过程中,要自始至终坚守监督岗位。

(四)评标环节

进入评标门禁前,由安保人员引导评标专家到智能胸牌收发机刷身份证领取智能胸牌。评标期间,评标专家必须随身携带智能胸牌,人牌分离的,见证系统将实时预警、记录,纳入见证档案。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若遇异常情况,可通过评标室语音电话呼叫数字见证室进行处理,如需行政监督人员和招标人协同处理的,由见证人员转接到对应监督室,进行“三方会话”。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归还智能胸牌。

二、对操作不规范采取的处理措施

各方主体在上述交易环节中应按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参与交易活动。若因不落实见证要求或不规范操作影响项目交易正常开展的,交易中心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涉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按相关现场管理制度予以考评、公示、通报;涉及行政监督人员、招标人的,按相关规定报市联席办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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