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3 16:00 信息来源: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修改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要求。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内容均不变。
湖南骁禹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