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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盛泰气体有限公司23.764%股权

发布时间:2017-12-26 10:12 信息来源:


 

怀化市国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让所持有的
怀化市盛泰气体有限公司23.764%股权挂牌公告
                                                                               挂牌号:20171020
一、出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网站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出让所持有的23.764%怀化市盛泰气体有限公司股权信息,并由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出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让;
2、我方出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4、我方在出让标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二、出让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怀化市盛泰气体有限公司23.764%股权
标的现状
怀化市盛泰气体有限公司位于怀化高新区阳合垅村怀黔路段,系高新区批准建设的专业气体充装企业,现已建成即将投产。法定代表人周树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1200000053399,注册资本56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业和医用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液化气体、丙烷、天然气咨询服务(不含经营)。经201734日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怀化市国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出让其所持有的全部23.764%股份。
交易保证金
50万元
挂牌时间
2017914日—20171018
竞价时间
2017102010时(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挂牌价格
188万元
三、竞买方资格条件
1、竞买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竞买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买方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竞买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下列资料:①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已“三证合一” 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②章程、③决议及批准类资料、④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
2)竞买方为自然人的,应提提交下列资料:①公民身份证或护照、②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
1、符合资格的竞买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应2017101817时前到账,该时间是报名的截止时间)
账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城东支行
账 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2、竞买方在竞买本次出让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格报价(其他竞买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3、本次出让标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汇入怀化市国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如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拒绝在竞买成交后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该标的以现状出让。意向买受人(竞买方)应自行对出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未尽事宜请意向买受人认真、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文本,一经报名,即视为对出让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对标的现状无任何异议,委托人、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竞买方在成功竞得该标的后按成交价款1.2‰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交易
方式
1、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二个或以上意向买受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
2、 如在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意向买受人则采用协议方式以挂牌价确定买受人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
时间
交易保证金50万元,应于20171018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项目报名的截止时间。
四、出让方简况
 
出让方
基本情
出出方
   
怀化市国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200696220676X
注册地(住所)
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大道35
资产出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怀化市国资委
主管部门
怀化市国资委
批准单位
怀化市国资委
五、挂牌信息
发布媒体名称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项目联系方式
彭先生
15367566326
禹先生
0745-2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