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0 15:57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怀化市洪江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洪江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期限
1.1 招标编号:PY-怀-2018-010
1.2 项目名称:洪江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项目
1.3 实施地点:洪江区
1.4 资金来源:中标人全额出资
1.5 招标范围及期限:洪江区80台(第一批投入30-40台,其余分批次投入)新增城市出租汽车指标6年特许经营权(2018年10月至2024年10月,具体投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1.6 车型使用及车辆设施:排量≥1.5L,配有前安全气囊的三厢四门符合行业规定的小轿车,须安装经质监部门认可的计价器和其他符合出租汽车行业规范要求的标志标示。所购车辆车型必须报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由怀化市洪江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并确定车型。
1.7 经营模式:新增出租车指标80台(第一批投入30-40台,其余分批次投入),在此轮特许经营年限内实行公司购车承包管理经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注册的公司,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出租车客运等);
2.2 投标人须服从怀化市洪江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并向洪江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责任承诺;
2.3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技术、财务、管理人员,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服务的能力;
2.4 参与投标的资金由中标人全额出资,不得在开标前收取拟承包出租汽车经营者的任何承包款项,不管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综合评分法”。
4. 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整(人民币)
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捌万元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法定代表人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户名: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
账户开户银行: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账号:8201 4350 0000 03755
4.2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洪江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到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市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所有资料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5.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市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楼)。
5.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化市洪江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816399511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怀化市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45-2251577、15774228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