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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5 17:39 信息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编号怀财采计202530220

原公告采购代理编号:HH-ZFCG-2025-022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 09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

1、场地要求

1.1为优化采购人执法效率及成本,更能方便、快捷、有效的实施本项目,供应商需怀化范围内设1个面积≥20亩的有或租赁场地(提供体现场地面积的场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同时完成地面水泥硬化、≥2米围墙进行封闭的(提供场地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1.1.1施救站(含停车场)须统一形象建设,统一标示标牌。地面无积水沉陷,被扣留车辆实行分类、分区、分期停放。

1.1.2若投标前在怀化城区范围内无自有或租赁场地的,则提供承诺中标之日起 15

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场地,承诺函格式自拟。签订合同时未履行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1.1.3场地的面积及所在区域应充分满足违法车辆停车保管工作需要并全部用于建设施救站(含停车场),不得挪作他用。要求设置一个涉案车辆管理中心

1.2要求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及工作人员相片、姓名、工作纪律,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2、车辆、设备要求

2.1供应商须最低配备施救车辆不少于3台,所有车辆须确保车况良好

2.2施救辅助设备:要求自有切割机、警示牌、警示带、锥形筒、拖车辅助轮、摄像摄影器材(含无死角高清监控设施)、通讯器材、破拆器材、应急物品及其他必备的辅助设备。

2.3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施救站(停车场)配备消防池需符合相关标准、灭火器、锥形筒、防水手套、无死角高清防盗视频监控系统、反光作业背心2.4若投标前在怀化城区范围内自有或租赁施救车辆最低配备标准则提供承诺中标后5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本项目正常运营的施救车辆需符合相关标准。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投标前在怀化城区范围内施救辅助设备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配备的,则提供承诺中标后5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本项目正常运营的配套设备。承诺函格式自拟 签订合同时未履行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现更正为: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

1、场地及人员要求

1.1为优化采购人执法效率及成本,更能方便、快捷、有效的实施本项目,供应商需怀化范围内设1个面积≥20亩的有或租赁场地(提供体现场地面积的场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同时完成地面水泥硬化、≥2米高度的围墙进行封闭的(提供场地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1.1.1施救站(含停车场)须统一形象建设,统一标示标牌。地面无积水沉陷,被扣留车辆实行分类、分区、分期停放(提供场地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1.1.2场地的面积及所在区域应充分满足违法车辆停车保管工作需要并全部用于建设施救站(含停车场),不得挪作他用。要求设置一个涉案车辆管理中心提供场地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1.1.3若投标前在怀化城区范围内无自有或租赁场地的,则提供承诺中标之日起15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场地,并在15日内通知采购人进行场地验收,在承诺的时间内验收不合格或未按承诺执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将继续按照评标结果依次递补其他中标候选人,承诺函格式自拟。

1.2要求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及工作人员相片、姓名、工作纪律,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提供不少于5人的工作人员证明材料(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

2、车辆、设备要求

2.1供应商须最低配备施救车辆不少于3台,至少要配备1台吊车,所有车辆须确保车况良好,(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或提供车辆租赁合同)

2.2施救辅助设备:要求自有切割机、警示牌、警示带、锥形筒、拖车辅助轮、摄像摄影器材(含无死角高清监控设施)、通讯器材、破拆器材、应急物品及其他必备的辅助设备(提供购买凭证或相关图片证明材料)

2.3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施救站(停车场)配备消防池需符合相关标准、灭火器、灭火坎、锥形筒、防水手套、无死角高清防盗视频监控系统、反光作业背心(提供购买凭证或相关图片证明材料)

3、其他

本项目为2个包段,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的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确定其在其中一个标段中的中标资格。其他标段中,该投标人的排名将被取消,不再具备中标资格,相关标段将继续按照评标结果依次递补其他中标候选人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5日

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  称:怀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地  址:怀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3)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4)  话:19974589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湖南酉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城北碧桂园二期商业 A 区二楼 207-209 室

3)联系人:余先生

4)邮  编:418000

5)电  话:0745-27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