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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农村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和营销宣传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4 16:20 信息来源:

新晃县农村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和营销宣传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18]104号

原公告的招标编号:XYTC-怀-2019-1-7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农村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和营销宣传推广体系建设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月11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19  1  31  14  30 分(北京时间)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和标准技术部分“农产品营销推广实施方案”评分标准为:

农产品营销推广实施方案

15

在满足招标文件运营内容的基础上,提出较为详细、更优的运营方案,承诺达到以下相应标准的得相应得分。

1、参加2场及以上全国性农特产品或品牌展销活动得4分;参加2场及以上省级农特产品或品牌展销活动得2分;组织参加2场及以上市级农特产品或品牌展销活动得1分,本项最高的5分。

2、组织1场县级农产品大型营销活动得2分,组织2场县级农产品大型营销活动得4分,组织3场及以上县级农产品大型营销活动得6分,本项最高的6分。

3、充分利用媒体对农特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网络新闻发布不低于100 次,自媒体图文推广不低于 20 篇,抖音等短视频推广不低于 10 条,得5分。

现修改为:

农产品营销推广实施方案

15

在满足招标文件运营内容的基础上,提出较为详细、更优的运营方案,承诺达到以下相应标准的得相应得分。

1、参加2场及以上全国性农特产品或品牌展销活动得4分;参加2场及以上省级农特产品或品牌展销活动得2分;组织参加2场及以上市级农特产品或品牌展销活动得1分,本项最高的5分。

2、组织1场县级农产品大型营销活动得2分,组织2场县级农产品大型营销活动得4分,组织3场及以上县级农产品大型营销活动得6分,本项最高的6分。

3、充分利用媒体对农特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网络新闻发布不低于100 次,自媒体图文推广不低于 20 篇,抖音等短视频推广不低于 10 条,得4分。

2、其他内容不变。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新晃侗族自治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地 址:新晃县政务中心2号楼4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737551437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新寓1栋9楼

   联系人:武先生  

     话:13787576570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