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31 00:00 信息来源:
洪江市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中心机房和五年线路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2日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中心机房和五年线路租赁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7月11日
三、原公告开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四、更正事项:
公开招标文件中的:“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
“五、供货范围:采购方指定范围
六、附件及零配件、备品备件的要求:均需原厂配置出品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即标的货物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需保证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方负责。 卖方应以安装好的成品形式交货。采购方组织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对整个项目进行验收。
八、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承担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项目清单中产品,中标人应确保为原厂产品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并提交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按采购人的实际要求执行。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要求条款及说明
(一)、5年线路租赁:按采购人要求。
(二)、托管时间为五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执行时间;场地、电、设备日常维护及维修均有供应商负责,所有设备质保期为五年,采购方只使用,在质保期内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均在报价内。
(三)、施工工期40天,自签订合同之日期执行。
(四)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产品必须为原厂出产的产品.
(五)、产品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性能达到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并保证按产品型号、交货期供货。使用是否合格,须经检测部门检定,若不符合要求,厂家必须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供应商应按产品出厂规定配备,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六)、供应商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完整地履行免费送货到现场的服务承诺。
(七)、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供应商(或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收到买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8小时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采购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并从保证金中抵扣。
(八)、如发现货物有其它潜在缺陷及卖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采购方有权退货或向供应商索赔。
6、质量保证期:60个月,提供1小时响应,8小时赶到现场。以上如涉及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质量问题,卖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九)、如有严重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更换;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或同种货物在三个不同的地点出现同种问题,供应商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采购方正常运行。由于产品性能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应商应赔偿。
(十)、付款方式:中心机房设备款项全部安装完毕经组织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至设备总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5年后支付;线路租赁款项按年支付,先用后付,于验收日的每年对应之日一个月内支付。”
五、更正内容:
公开招标文件中的:“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
“五、供货范围:采购方指定范围
六、附件及零配件、备品备件的要求:均需原厂配置出品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即标的货物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需保证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方负责。卖方应以安装好的成品形式交货。采购方组织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对整个项目进行验收。
八、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承担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项目清单中产品,中标人应确保为原厂产品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并提交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按采购人的实际要求执行。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要求条款及说明
(一)5年线路租赁:到学校独享≥100M(光纤),区域学校独享≥1G(光纤)。
(二)托管时间为五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执行时间;场地、电、设备日常维护及维修均由供应商负责,所有设备质保期为五年,采购方只使用,在质保期内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均在报价内。
(三)施工工期≤30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执行。
(四)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产品必须为原厂出产的产品。
(五)产品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性能达到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并保证按产品型号、交货期供货。使用是否合格,须经检测部门检定,若不符合要求,厂家必须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供应商应按产品出厂规定配备,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六)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完整地履行免费送货到现场的服务承诺。
(七)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供应商(或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收到买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8小时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采购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并从保证金中抵扣。
(八)如发现货物有其他潜在缺陷及卖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采购方有权退货或向供应商索赔。
6、质量保证期:60个月,提供1小时响应,8小时赶到现场。以上如涉及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质量问题,卖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九)如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更换;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或同种货物在三个不同的地点出现同种问题,供应商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采购方正常运行。由于产品性能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应商应赔偿。
(十)采购控制价:本工程采购控制价总价为500万元,其中设备采购部分控制价为270万元,五年线路租赁部分控制价为230万元;
(十一)付款方式:中心机房设备款项全部安装完毕经组织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至设备总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5年后支付;线路租赁款项按年支付,先用后付,于验收合格日的每年对应之日后一个月内支付。”
六、更正日期:2017年7月12日。
七、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人:洪江市教育局
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17774506651
九、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洪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
联系人:向先生 邮编:418116
电 话:0745-7736866 传真:0745-773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