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9 00:00 信息来源:
沪昆客运专线水利工程恢复新建镇岩门溪村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9日
沪昆客运专线水利工程恢复新建镇岩门溪村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沪昆客运专线水利工程恢复新建镇岩门溪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3月28日
政府采购编号:中财采计-2017-3010
二、更正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20 日10 时 00分修改为: 2017 年 5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元整(2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东塘支行
账 号:693 083 165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沪昆客运专线水利工程恢复新建镇岩门溪村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沪昆客运专线水利工程恢复新建镇岩门溪村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4月19日16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报名前需交)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元整(2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东塘支行
账 号:693 083 165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沪昆客运专线水利工程恢复新建镇岩门溪村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沪昆客运专线水利工程恢复新建镇岩门溪村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5月3日16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3、其他内容不变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三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方县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1378750955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河西舞水二桥电力新外滩E栋七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745-2628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