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19 00:00 信息来源:
中方县中方一中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9月19日
中方县中方一中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方县中方一中校园文化建设工程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9月18日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中财采计2016-CJ051
委托代理编号:HNZT-2016ZFHH55
更正事项:
一、原谈判公告中: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因本项目工期紧,为保障项目如期完工,投标人须在报名前进行现场踏勘,并由业主方登记确认。
现更正为: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原谈判公告中: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说明及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表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9 月 2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环城南路与湖天大道交汇处金磊富域2栋2单元2107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现更正为: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确认表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9 月 23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环城南路与湖天大道交汇处金磊富域2栋2单元2107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三、公告其它内容均不变
采 购 人:中方县第一中学
联 系 人:晏先生
电 话:18692566829
地 址:中方县城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 郑女士
电 话: 0745-2776767
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南路富域城2栋2单元2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