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2 17:55 信息来源:
怀化市公安局的公务车辆,政府采购编号:201910126,委托代理编号:XJZFCG201910012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公安局公务车辆。
2、采购计划编号:20191012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台) |
预算(万元) |
1 |
公务车辆 |
1 |
31.16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询价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公务车辆 |
详见询价文件 |
详见询价文件 |
详见询价文件 |
询价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询价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化市迎丰东路3号,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怀化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正荣 联系 人:周为
电 话:0745-2738130 电 话:0745-2719126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板桥巷1号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东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