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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旅游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检测)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6 17:01 信息来源:

怀化市旅游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检测)

澄清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立昌建设有限公司受怀化市旅游学校的委托对怀化市旅游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做澄清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为:☑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投标人须明确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3.3.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2、原招标公告资格要求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2025 年 05 月 29 日起)不少于 1 个(1 至 3 个)类似工程业绩。更正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2020 年 05 月 29 日起)不少于 1 个(1 至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3、补充投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3.1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10%

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清单,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5-2557997

三、联系方式

人:怀化市旅游学校

   址:怀化市旅游学校;

人:向先生

   话:153675532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昌建设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洞川街道联主路 169 号中建嘉和苑3 栋 10 层 3-1001 房;

人:周优来;

   话:1561605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