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4 11:00 信息来源:
麻阳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0623-2565N2119013)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单位: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麻阳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04月1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中1.3 工期要求:365(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总工期35日历天(不含施工图审查),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和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365(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 令为准;其中设计总工期35日历天(不含施工图审查),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天□月□年;
现更正为:招标公告中1.3 工期要求:365(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
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总工期45日历天(不含施工图审查),施工总工期32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365(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总工期45日历天(不含施工图审查),施工总工期320日历天☑天□月□年。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类似工程业绩: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总投资金额不少于3602.11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602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否决投标的情形的1.11未按规定办理入湘登记的;
现更正为:1.11不符合前附表10.12 省外入湘登记要求(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
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 “投标函及附录格式”规定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4、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的14.2.1 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工程建安费的8% ;
现更正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工程建安费的10%。
5、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
|||
一 |
工程费 |
|
|
1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
|
二 |
设计费 |
|
|
三 |
暂列金额(预备费) |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注:本表由招标人参照使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对表格中的内容进行调整。
现更正为:
1.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 |
|
|
二 |
设计费 |
|
不可竞争费用 |
三 |
预备费 |
|
不可竞争费用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注:本表由招标人参照使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对表格中的内容进行调整。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5-5822125。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清水路 006 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9745437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华园小区1栋1单元201室
联 系 人:谌佳蓉(项目负责人)、夏女士
电 话:15526109007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