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5 16:01 信息来源:
辰溪县沅江北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答疑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辰溪县沅江北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经过汇总归类,做如下澄清、修改:
一、内容
提问1.根据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国家相关规定,该资质要求存在以下问题:(1)资质要求过高,与项目规模不匹配。一、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载人索道工程等9门类甲级,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接的工程设计业务范围及具体限制如下: 可承担的工程类型 (a)城市道路工程 道路等级:可承担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全等级道路设计,包括道路线形设计、横断面设计、路面结构设计等。 特殊道路:如高架路、地下通道、立体交叉工程(单孔跨径≥40米或总长≥200米的桥梁) 。 (b)配套工程 交通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智能交通系统(ITS)等设计。 排水工程:雨水管网(管径≥800mm)、污水管网、泵站(日处理量≥10万吨)等 。 照明与绿化:道路照明系统(含电缆敷设)、中央分隔带绿化及景观设计。 复杂工程 隧道工程:城市地下隧道(断面面积≥25㎡)、穿山过江隧道设计。 综合管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含管线整合、通风、消防系统)设计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可完全承担本项目市政部分全部内容。 二、建筑行业乙及资质包含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两部分,市场上除综合甲级设计院,绝大部分设计院仅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本项目建筑部分仅为传统民居沿街立面改造内容,不涉及人防内容。明显有限制潜在投标人嫌疑。 请求事项: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8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资质等级应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匹配的要求,资质等级要求应设为: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答:1、关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问题:
本项目属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地下隧道,根据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城市隧道工程在该表中单独表述,且均属于大型项目。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在设计规模划分表中关于大型项目的表述仅限于“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全苜着叶型、双喇叭型、枢纽型城市次等独立的互通式立交叉工程(含交通工程设施) ”,并无城市隧道表述和规模划分,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无城市隧道设计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设置为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并无不妥。
2、设计资质做如下修改:具备以下任意资质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工程除外)甲级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⑤、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工程除外)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提问2.招标文件第三章2.2.4(2)服务团队评分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要求的计5 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 的计 10 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城乡规划师的计 15 分;最高得 15 分。 我方认为该条款存在以下问题: (1)不合理限制竞争:同时要求三项专业资质才能获得满分与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的实际需求关联性不足,且规划与道路工程为两个不同专业,除极少数规划设计院外,极少有单位能满足,导致符合条件人员稀缺,实质上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 (2)与项目需求脱节:注册城乡规划师资质主要适用于规划编制阶段,而本项目为初步设计阶段,该资质与设计工作的直接关联性存疑。 (3)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该条款设置导致中小企业及专业单一的投标人丧失竞争力,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资格条件应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的规定”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 请求事项 请依法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要求的计5 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 的计 10 分;注册城乡规划师可根据项目实施具体要求,单独设置加分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负责人加分项设置注册城乡规划师无不合理限制竞争和与项目需求脱节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城乡规划师的计15分,为加分项,未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资格条件应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的规定法律依据(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本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年5月07日8 时 30 分 ,更正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 年5月12日8 时 30 分 。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前往业务系统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辰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5-5259933。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辰溪县城东区建设环保综合大楼 15 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8374559579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顺天路小田安置区 8 栋 2 单元 104 号
项目负责人:黄大叶
电 话:15111047554/1837459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