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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5 17:00 信息来源:

营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澄清补充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中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怀化某部委托,营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进行委托代理,现对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如下:

(一)补充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2.7 其他要求:(3)投标人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或者具有外商投资背景,且未列入军队工程建设黑名单,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条件已作相应调整。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

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成员7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

(三)补充内容: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2-2:否决投标的情形:

    1.10投标人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未提供相关证明截图。

    1.11投标人未提供企业投资背景不为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或者具有外商投资背景和未被列入军队工程建设黑名单承诺书。

    1.12投标人被列入军队工程建设黑名单(评标时以招标人提供的黑名单为准)。

(四)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权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权重:0.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权重:0.35;投标报价权重:0.45

变更为:施工组织设计权重:0.1;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权重:0.35;投标报价权重:0.55。

(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已做部分调整,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招标文件为准。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补充内容: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3.其他:工程结算审减率超8%的绩效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补充内容: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2.1 项目经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到岗率不得低于22天。

3)原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进度款按每月所完成实际工程量的80%支付,竣工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无息退还。

变更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款按每月所完成实际工程量的80%支付;竣工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80%;本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且竣工资料齐全,经第三方审计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0%,工程建设发包单位收到上级批复项目竣工决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 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审批通过后结清。

(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觉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另附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请各潜在投标人避免产生上述负面清单行为。

已发布最新澄清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查看。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和最新澄清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某部纪检监督室,电话顾先生15115219754

三、联系方式

     人:怀化某部

       址:湖南省怀化市

     人:石先生

       话:18233106775  

招标代理机构:中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湖天开发区天星东路奥林新村1114

     人:李女士

       话:0745-231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