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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天星东路)一期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7 22:00 信息来源: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天星东路)一期建设工程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怀化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信息变更备案证明,建设单位为怀化市城发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怀化市城发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466173.50 万元,本次招标金额:297379700.00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怀化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天星东路)一期建设工程EPC

1.2.2 建设地点:项目西起怀化大道,往东与翘楚路、杨村路、锦辉路、黄岩路、屋场路、江秀路、桥头路,终止于五溪大道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拟实施的项目为怀化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天星东路)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如下:项目西起怀化大道,往东与翘楚路、杨村路、锦辉路、黄岩路、屋场路、江秀路、桥头路,终止于五溪大道,道路全长2651.423m,红线宽60m,双向8车道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桥梁工程-K0+211、桥梁工程-K0+632、桥梁工程-K2+295、箱涵工程、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 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 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 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 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 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 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日,施工工期 335 日历日☑天(日历日,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怀化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天星东路)一期建设工程EPC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施工,具体范围为 1 )设计部分: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 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要求和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要求保修。

1.7招标编号:HNFH-2025-145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和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实行注册执业师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道路与桥梁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 )。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 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4、联合体投标时,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年 0627  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 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 07 23 9时 30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 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 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电话0745-2723377;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5-2215523。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招 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 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 式:0745-2719307 QQ312115716,清单制作 13951130886 陆工;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 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人:怀化市城发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路与府前路交汇处东南侧(智慧大厦)13B

 人:叶女士

   话: 155743178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泛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国际商贸城第一幢1327

人:杨先生项目负责人:韦东玲

   话:1760748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