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9 18:00 信息来源:
溆浦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溆浦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溆浦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溆发改环资(2024)4号),建设单位为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18032.00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8193.26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溆浦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项目(一期);
1.2.2 建设地点:溆浦县卢峰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1)对溆浦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1)进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高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规模2万吨/日;(2)改造二桥旁一级提升泵房;(3)县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及GIS系统建设;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365(设计:合同签订完成后3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合同签订完成后330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1.5 HNZH-2025013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承诺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5月29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6月24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5-2160516、0745-3224108。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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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溆浦县卢峰镇园艺路15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875783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602;
联 系 人:成小红;
电 话:0745-8777986。
2025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