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8 14:00 信息来源:
辰溪县沅江北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辰溪县沅江北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辰溪县沅江北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辰发改投资〔2025〕11号、2502-431223-04-01-188725,建设单位为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9998.03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县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辰溪县沅江北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沅江北岸,柳树湾社区以南、沅江以北区域1.19km范围内,东南部临中沿江路与北门阁街交叉口,西北部临锦岩路和环城路交叉口;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辰溪县沅江北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以及排水工程。其中道路工程:道路起点接现状锦岩路,终点接现状沿江路,路线总长 1095.353m,采用城市次干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30km/h,双向车道,其中通道全长 670m。道路(隧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和通风工程。建筑工程:新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局部二层,总建筑面积为3152m2。北侧传统民居沿街立面改造,改造立面面积暂估为10000 m2。景观工程:景观工程建设范围为4.35 公顷,包括步行街和滨江公园两个部分。步行街为衔接柳树湾老城区与滨江公园的文旅休闲通道,为限制性车行道,平时以人行为主,具有消防车道功能与服务功能,步行街与柳树湾老城区之间沿线设置街边小游园,共1.80公顷,满足市民公共休闲活动需求。滨江公园为临沅江一侧的带状公园绿地,包括滨江休闲步道系统、景观节点、停车场等,共 2.55 公顷。在景观工程建设总体范围内置入滨江活力、文旅体验、康体休闲三种类型的功能活动空间,打造13处景观节点、3处儿童活动区、2处专业运动场地以及3处公共服务设施。排水工程:排水工程按照 30年一遇 24h 降雨 12h 排除的标准,新建4座排涝泵站(含现有排水箱涵改造),新增提排规模1.8m3/s。完善配套给排水管网,其中配套给排水管网更新改造 4400m,包括改造污水压力管线约 1700m,新建配套雨污水管线约 2000m,新建配套给水管线约700m。本次招标金额19297.71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 840 日历日,其中: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日;施工工期 810 日历日☑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辰溪县沅江北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具体范围为:(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相关机构审查认可的施工图为准;;
1.5 ……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承诺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需同时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 年 4 月 28 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 6 月 5 日 9 时 30 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辰溪县招标投标事务中心、辰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电话0745-5232176、0745-5259933。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5-2719307。QQ312115716。
招 标 人: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辰溪县城东区建设环保综合大楼15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83745595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0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45-86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