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21:00 信息来源:
隆平文化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隆平文化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隆平文化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2023〕65号,建设单位为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项目总投资为8192.01万元,本次招标金额5614.559763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隆平文化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洪江市安江镇溪边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隆平文化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工程,本项目位于洪江市安江镇溪边村;主要建设内容:(一)建设游客驿站2处;(二)新建停车场5300m2,改造停车场11919 m2,配套新增充电桩200个;(三)改造景区内道路3176m,建设景区内游步道8.5km,配套建设景区的标识标牌;完成智能流量监测、动态展示系统等智慧管理设施建设,对景区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区域内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完善等;本次招标金额:5614.559763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 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 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 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 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 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 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 ☑月□年;(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总工期305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隆平文化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设计、施工,具体范围为:(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
1.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规范和本工程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图需通 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质量保修按国务院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2019 年 4 月 23 日修正版)要求执行。
1.7 招标编号:HNDD2024-GCZB-04。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两类资质之一: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资格,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2、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3、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项目设计单位;4、本招标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不超过三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电话0745-7736501。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 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45-2719307,QQ312115716,清单制作 13951130886 陆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古城路32号;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191745126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68号星沙国际企业中心11栋203号;
联 系 人:刘进(项目负责人);
电 话:18974541252。
2024 年 12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