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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安江农校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8 17:00 信息来源:

洪江市安江农校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江市安江农校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洪江市安江农校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洪发改发〔20242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江市高庙遗址保护利用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洪江市安江镇;          

2.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1、学生宿舍楼、农器具用房、公共厕所、大礼堂功能用房、1号柴房、2号柴房等 6处非文物建筑的提质;2、园区内游步道及附属设施提质;3、园区内污水管网提质;二标段(非文物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56.65万元。         

2.3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 496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4098.97万元,其中一标段(文物项目)1942.32万元,二标段(非文物项目)2156.65万元 。         

2.4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洪江市安江农校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非文物项目)招标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内容,具备范围为:          

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相关机构审查认可的施工图为准。     

2.6  标段划分:共分 2个标段。  一标段(文物项目)、  二标段(非文物项目)。      

2.7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施工满足国家、省市、行业等相关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 务院279号令(2019年修订版)及国家相关规定。          

2.9  其他:本项目招标编号 2024-CZ-0124(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以上三点,满足其一即可;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设计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施工负责人相应资格条件),无在建项目。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 家,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及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      

的联合体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 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      

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      

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8(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0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5-7732665

8.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古城路32

人:蒋先生

   话:17375927111

 

  洪江市高庙遗址保护利用中心

   址:洪江市安江镇大沙坪高庙文化中心

人:向女士

   话:188745315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406

项目负责人:谢清玫

   话:19372176271

项目组其他成员曾丹、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