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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

发布时间:2024-11-07 17:00 信息来源:

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202364建设单位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项目总投资为13326.8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

1.2.2  建设地点:洪江市安江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对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现有 2 m³/d 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提标改造,通过本次提标改造使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提升到一级 A 标准。同时对现有污水处理规模进行扩容,扩容后污水处理厂的规模为 4 m³/d,同时完善污水管网 52.82km。本项目招标金额为:6512.9776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720天;设计50天;施工670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 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全部建设内容进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

1.5 招标编号:擎峰招字(2024013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117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128 930。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电话0745-7736501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0745-2719307QQ312115716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 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项目延期、  

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 异议。  

9.4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查阅相关指南,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0.联系方式

人: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洪江市

人:汤女士

   话:138745923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擎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鹤城区本业大道华侨集团B1638

人:瞿女士

   话:0745-222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