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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14:00 信息来源:

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一期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7-431202-04-01-28692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怀化市经投旅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怀化市经投旅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一期初步设计

2.2项目地点:怀化市鹤城区黄岩旅游度假区

2.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32亩,主要建设露营基地、温泉汤院、温泉别院、户外功能泡池、温泉乐园、温泉酒店、接待大厅、观景台、主题餐厅、半山茶舍、文化活动中心等,配套建设特色农业观光区、绿化景观、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

2.4投资估算: 总投资3亿元,一期工程建设费约5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100%

2.6招标范围: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包含商业、民宿、温泉泡池、配套用房、公厕、垃圾站、停车场、分期建设、强弱电亮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景观照明及其他附属工程、智能系统、监控系统、标识标牌、活动室、室外道路、温泉管网系统、围墙、挡土墙、消防设计、配套用房等公共空间装饰装修工程、露营基地、主题温泉汤院、户外功能泡池、温泉乐园、温泉酒店、观景台、主题餐厅、半山茶舍、文化活动中心等、配套建特色农业观光区、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效益测算等项目范围内建筑规划方案设计等。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包含停车场、室外道路、景区露营、大门、游客中心(服务、餐饮等)、田园观光区、户外功能泡池、温泉乐园、温泉汤院(客房)、半山茶室、温泉管网、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含软装、家具、家电、效果图等)、围墙、挡土墙、景观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总规划占地面积132亩,一期初步设计占地面积约99亩(最终以发包人通知确认为准)。设计方应根据建设内容对建设用地进行分期规划并进行初步设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50  日,其中:

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阶段: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文本,交甲方讨论。

初步设计: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阶段:方案通过甲方认可后30日内完成一期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编制,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评审。

□施工图设计:        /      

后续服务: 施工图设计配合阶段:负责解答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一期初步设计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一期初步设计图的问题做出回复。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         日前)不少于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2.7其他要求: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种资质: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明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联合体所有成员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7  26 日起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8  19  9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5-2557997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联系方式

人:怀化市经投旅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址:怀化市湖天开发区天星东路奥林新村1栋114

   编:    418000                     编:     418000      

人:    卢女士                  项目负责人:    李丹     

   话:  0745-2557950                 话:  0745-2311161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7372198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