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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洪商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EPC)洪江区洪商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EPC)

发布时间:2021-06-30 15:00 信息来源:

洪江区洪商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EPC)

1、招标条件

洪江区洪商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EPC)已由怀化市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洪区发改〔2021〕70 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代码:2104-431271-04-01-944513。资金来源为财政自筹,招标人为怀化市洪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ZL-2021-12怀化

2.2项目名称:洪江区洪商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EPC)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怀化市洪江区洪江古商城内原洞庭宫。

2.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27.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0.97平方米,共三层(不含主体工程)。改造与装修1660.97平方米(含外立面改造、结构加固增加荷载、内室装饰装修)、消防系统1项、给水排水1660.97平方米、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项、电气工程1660.97平方米、智能化系统1项(含全息投影、VR技术、语音导览系统)、防盗报警系统1项;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290.8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290.80万元

2.5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150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

2.6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6.2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保修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423日修正版)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洪江区洪商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EPC),包括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等采购、施工期服务等,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配套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节能、智能化系统(含全息投影、VR技术、语音导览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等内容;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要求为准。

2)施工部分:以初步设计图及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后的经发包人审核认可确定的施工图为准;

3)采购部分:本招标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和运输、安装及后续服务内容。

4)施工期服务。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二级资质

3.4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要求如下:

3.4.1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3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1.1项要求。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报名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报名,即联合体同时报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联合体成员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5.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 6  30 日至2021年 7  7 日;每天8:00-12:00,14:30-17: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5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承诺。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零元整(¥0.00 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承诺(2)□现金(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路3号),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8.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方案补偿费。

    8.2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其他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管理方案采用暗标形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提供专用封面、插页、封底等编制技术标文件需要的相关资料,以不记名形式,投标人自行至招标代理公司领取,领取时间为 2021年 7 13 日至 2021 年 7 1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 09:00-12:00,下午 15:00-17:00 止;领取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43号1706;逾期不予受理。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13874469564。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化市洪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址:怀化市洪江区

联系人:梁先生    

 话:189745077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43号1706

联系人:张先生

 话:1509628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