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9 14:00 信息来源:
招标编号:HNDH-HH-20200916
1.招标条件
洪江区3614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EPC项目第二次 已由怀化市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区发改〔2020〕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洪江区3614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EPC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洪江区新街范家冲至罗汉山地段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场地总面积约21331㎡,对约为8000 m3的固体废物(渣)进行转移堆放,对固体废物约1500m3水泥固化地进行破碎并回填。
对面积约为32亩,合21331.00 m2的深度为0-1.5米,总土方量31682.24m3的受污染土壤采用固定/稳定化进行修复,并采用原位防渗回填的办法进行回填。
对厂区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固废进行分类处理,约1.5万m³的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后剩余的再进行安全填埋;约0.1万m³生活垃圾直接转运至洪江区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约0.2万m³工业固废进行固定/稳定化处理,并转运至洪江区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
场地表层回填新土,对场地进行平整后生态恢复,生态修复面积约为32亩。
边坡工程在修复完成之后,对厂区周边的边坡进行加固处理和绿化恢复,修复的边坡面积为8亩。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合同价最终以财评价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洪江区3614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EPC项目第二次实施方案及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EPC〕总承包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污染治理全面负责。
2.5质量等级: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表一,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2.6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等〕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环境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4本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为施工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4.2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3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设计、施工〕应互为连带责任;
3.4.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及设计负责人1人,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且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万元整。
5.3递交方式及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5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投标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每天8:30-12:00,14:30-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6.6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洪江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地址:怀化市洪江区雄溪路73号
联系人及电话:易先生 1816399182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415号老检察院420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45-2380866 18774557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