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7 15:00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靖州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州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已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2019】60号文件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靖州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靖州县城接官亭公安局看守所院内
2.3 规 模:项目规划用地21782.02㎡,总建筑面积4891.83㎡,总投资约14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承诺要求各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报名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查询信息应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投标无效。
3.6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不接受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投标法定代表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和“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均须提供网页打印件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严禁在开标前围标、串标行为,中标后不允许非法分包、违法转包及挂靠,并由施工企业法人亲笔签订承诺书,如一经发现业主单位有权在各阶段取消投标资格或终止施工合同,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
3.10 本项目中标后需向业主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综合评估法(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02日;每天8:30-12:00,14:30-17: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5招标文件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
6.6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账为标准),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标段名称,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保证金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东支行
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7.3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7.4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递交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一楼大厅大屏幕);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否则恕不受理。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由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拟任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一经备案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靖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中路276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974546588
招标代理: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45-225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