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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举措清理清退投标保证金

发布时间:2018-12-17 14:22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14日上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再组织中层以上负责人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提出要以实际行动贯彻执行,履职尽责服务高质量发展。会上专门督察调度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清退工作,要求各负其责加快落实对历年来投标企业滞留投标保证金集中清退工作,切实减轻投标企业和供应商负担,营造企业优良发展环境。

    自20186月以来,交易中心对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就全面展开。保证金滞留主要是中标人未能及时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等多种原因,主要集中在2016年底以前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上。通过5个多月来的工作,截至目前,共清退81家投标人的778.95万元投标保证金。为了保证所有的保证金清退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交易中心多措并举,并开通快速通道,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专人负责做实清退信息。2012年以来发生的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制作成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未退付情况明细表,具体列出了投标人(供应商)名称、投标转账时间、投标项目名称。

    二是多种办法联系办理退款制发了《关于开展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线下和线下项目、项目异常、投标人基本账户发生变更以及滞留投标保证金等情况的退还流程,明确集中清退时间和办理退款需提供的资料;逐一电话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办理退款手续;对联系不到的投标人(供应商),专函督促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由他们提醒投标人(供应商)尽早办理退款手续。并分别通过业务微信群、QQ群等渠道告知,动员项目业主、代理机构联系未退保证金投标人(供应商)尽快办理退付手续。并对交易中心负责保证金清退联系人在外网予以公布。

    三是建立完善保证金长效管理。清旧帐不产新帐是这次集中清退的要求。对老帐,交易中心安排财务人员和清退联系人严格执行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在接到投标人(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后,最快在1日内完成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退付工作。对新帐,依托电子化平台,在投标有效期后由系统自动退还。